分院公告
    分院公告
    门面招租公告
    发布者:曾芳莉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9-21     点击数:

  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,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守信原则,现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所属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西路14号和绵阳市涪城区滨河北路48号门面房进行对外公开招租。

    一、招租门面基本情况

    名称

    面积(m2)

    租赁期限

    租赁底价

    安昌西路14号五廊庙门面号

    二年

     38元/平方米/月

    1--2

    59

    3--4

    62.4

    5

    23.58

    6

    38.9

    7

    17.41

    8

    45

    9

    44

    10--11

    21.6

    12

    49.95

    13

    44

    14

    18.4

    15--16

    45

    17--18

    64.43

    19--20

    25.7

    益多园门面号

    二年

     18元/平方米/月 

    B1-1

    28.71

    B1-2

    28.98

    B1-3-6

    118.89

    B1-7-10

    82.71

    B2-1

    28.71

    B2-2-3

    44.19

    B2-4-6

    70.56

    二、承租人基本资格

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。

    三、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

    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,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营业执照(副本)、个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实。

    四、要求

    1、一个承租人只能承租一个门面;

    2、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承租方,则按其报价(不低于租赁底价)成交,确定为承租人;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方,则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,但同等价格情况下,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。

    3、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,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,租赁期间,门面未经许可不能擅自转租。如果违反,出租方有权收回门面,并不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。

    4、若遇国家政策变化,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,出租方有权限按时收回门面,只退还因收回门面而未能履约时间剩余的门面租金和押金,不作任何补偿。

    五、报名时间:2018年9月21日-9月26日

    报名地点: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机场科

    联系人:周先生

    联系电话:0816-6357503,13881195165

    2018年9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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