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院公告
    分院公告
 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关于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及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
    发布者:人事科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1-29     点击数:

   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,现将拟录用人员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及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2024年应届毕业生

    (一)三方就业协议签订时间

    2024年3月1日(星期五)。

    (二)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地点

 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人事科(绵阳分院办公楼2楼224办公室)。

    (三)签订流程

    须持本人身份证、三方就业协议书(已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)、就业推荐表(已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)及成绩单原件,到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。

    (四)报到时间

    另行通知。

    二、非应届人员

    (一)报到时间

    2024年3月1日(星期五)。

    (二)报到地点

 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人事科(绵阳分院办公楼2楼224办公室)。

    (三)报到流程

     1.非应届人员(在职人员)报到时须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外语等级证书、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书或离职证明,到现场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      2.非应届人员(未就业人员)报到时须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外语等级证书、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并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,到现场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。

       三、其他事项

      (一)2024年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到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者,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。

      (二)非应届人员逾期未到现场报到签订劳动合同者,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。

      (三)非应届人员(在职人员)无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,但须及时与原单位解除(终止)聘用(劳动)合同。

      (四)非应届人员(未就业人员)无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,但须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所在部门联系,开具未就业证明。

      (五)非应届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机要途径转递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人事科。

       四、咨询电话

        0816-6357335   6357336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绵阳分院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月29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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